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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岗位职数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
2025-03-25 08:11  人事处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学校于本年度将启动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优化岗位设置,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岗位职数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岗位职数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涵盖全校各个二级单位,包括管理岗、专任教师岗、辅导员岗、非教师专技岗和工勤技能岗。堰桥医院暂不参加此次申报核定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科学配置。根据学校“更名大学”和“申博”任务目标,结合各单位实际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岗位职数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岗位职责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人力资源配置优化,避免人力资源浪费和岗位冗余。

(二)职责明确,权责清晰。通过科学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明确各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每个岗位应制定清晰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做到职责清晰、任务明确,坚决杜绝“人浮于事”和“结构臃肿”现象,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优化结构,提升效能。通过岗位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各类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激发教职工队伍活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实事求是,规范操作。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开展申报核定工作。申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全面,严禁虚报、漏报或弄虚作假。各单位应结合实际,科学论证,确保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实际工作要求。

三、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包括各个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设置岗位的类别、数量、等级、职责等信息。岗位职数设置请参考各单位上一轮岗位设置的职数填报(单独发各单位),原则上不作调增。若增加岗位职数需进行充分论证、说明理由,由学校统一进行审核。处科级干部职数请严格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内设机构及中层岗位设置一览表》《湖北医药学院科级机构及科级干部职数设置方案》(附件10)进行填报。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前:各单位在现聘岗位基础上,梳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尽可能量化)要求。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党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任务申报表》(附件1)《二级学院、教辅机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任务申报表》(附件2);各二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科室、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等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不同岗位类型,填写《岗位职责任务申报表》(附件3-7)。

(二)4月25日前:各单位对本单位科室、教研室、实验室、中心等机构申报的岗位职责任务(尽可能量化)进行汇总审核,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目标,重点审核岗位设置的合理性、岗位职责的明确性。审核通过后填写《岗位职责任务申报汇总表》(附件8),所有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发至邮箱277703577@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辅导员岗位职责任务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后,统一提交学工处审核签字盖章后集中报人事处。党建组织员、教学督导员、学风督导员岗位职数及职责任务由党委组织部统一设定填写(附件9),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三)5月9日前: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各单位报送的岗位职责任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核定各单位岗位职数和职责任务。

(四)5月16日前:人事处将核定结果反馈至各单位,各单位可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5月30日前:人事处将各单位岗位职责任务提交学校核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岗位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确保岗位职责清晰、任务明确。本次核定后的岗位职责任务核定将作为学校新一轮岗位设置与聘用、聘期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原则和工作要求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职责交叉或遗漏,确保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到位。本次申报工作中,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再增加。

(三)注重协调。岗位职责任务申报核定工作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次核定工作,为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1-10

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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