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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3-24 10:59  人事处   (点击: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湖医药行发(2024)16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畅通人才发展绿色通道,加大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释放职称政策活力。现就做好重点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重点人才,符合《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

二、申报时间

每年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其中,上半年评审工作一般于当年4月份启动;下半年评审工作随常规校内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须填写《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申请表》(见附件3),并通过湖北省职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见附件7)。据实提供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且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和科研业绩成果。个人需报送的纸质材料见附件2。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组织开展师德专项考核,对照申报条件进行业绩条件审核。

(三)学校复核

相关职能部门对业绩条件进行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资格审核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定,赞成票不少于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审核通过。

(五)组织评审

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绿色通道申报人员进行单独评审,可不设淘汰率,通过票数超过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为评审通过。

四、有关要求

对有保密要求的相关申报评审材料,严禁网上提交,请按照保密要求和其他书面材料一并报送至校职改办。

2025年上半年评审中,所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个人申报时间根据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湖医药行发(2024)16号)

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操作步骤及事项指南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申请表

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

附件5:教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核准表

附件6: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附件7: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

附件点击下载

湖北医药学院职改办

2025年3月24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操作步骤及事项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5: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核准表(专任教师).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6: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7:湖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关于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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