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感谢对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的关注。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予公布。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第二临床学院专任教师岗3、辅导员岗、科辅岗考生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7:00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3号教学楼(位置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口腔医学院专任教师岗1、第二临床学院专任教师岗2由相应学院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大学及以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学信网各阶段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近三个月内申请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应届生可提供在读证明;⑤《岗位表》中要求党员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资格复审需提供证件原件。
三、考核组织
(一)第二临床学院专任教师岗3、辅导员岗、科辅岗:
1、笔试:5月29日8:30,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3号教学楼。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取消笔试资格。
2、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5月29日14:30左右。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题本难度、考生成绩分布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未达到1:3比例,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5月29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小于1:3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最终成绩公示: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合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二)口腔医学院专任教师岗1、第二临床学院专任教师岗2
1.面试:2025年5月29日之前,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应学院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
以上笔试、面试公告、最终成绩、录取名单、通知等信息在湖北医药学院3号教学楼前公示栏、湖北医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同步公示,网址:http://rsb.hbmu.edu.cn。
注:如因不可控因素导致考试时间、地点变动,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通知。
(三)体检、心理测试
根据最终总成绩,按1∶1的岗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人员,报经学校同意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不能予以录用的,学校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四、违纪违规处理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思想政治和品德考察,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岗位。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二)全程接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纪委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严明工作人员纪律,实行链条式管理,加强环节约束,工作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将严肃惩处。
联系方式:0719-8891695
附件:1.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考场位置图
湖北医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