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经过水平能力测试、个人材料填报、学院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认定等环节,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依据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最终审核,本次共有87人通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77人符合,10人基本符合),7人通过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经11月13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决议,现公告如下:
1、按照教师系列正高级不超过70%、副高级不超过80%,实验技术系列正高级不超过70%、副高级不超过50%的通过率组织本年度评审。
2、本年度学科组评审分为自然科学、人文社科、思政教师、思政辅导员和实验技术五大组进行答辩评议。
3、基本符合的参评人员相关教科研成果必须于评审前出版、发文、见刊,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本次放宽博士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次数要求;放宽1项C类科研项目单位署名要求。
5、对于40岁以内青年教师学生工作经历要求,设置一年过渡期,须在2025年完成兼职班主任工作并考核合格。
6、对发表非统计源教研论文人员设置一年过渡期,须在2025年完成发表统计源及以上教研文章要求。
7、审议通过6人具备“绿色通道”认定副教授评审资格。
现将资格审核为符合和基本符合人员的申报条件核准表(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14日—20日),请全校教职员工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教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专业一致性予以监督。
若有异议,可向职改办反映。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有针对性地核实和反馈情况。
职改办(人事处):8891695
邮箱:hbmuzc@163.com
附件1:教授(符合27人)
附件2:教授(基本符合3人)
附件3:副教授(符合44人)
附件4:副教授(绿色通道6人)
附件5:副教授(基本符合7人)
附件6:实验技术(正高级1人、高级6人)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