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请拟参与今年非学校自主评审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如图书、档案、工程、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于6月28日前向校职改办提交《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见附件,非教师、实验系列使用)及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年度申报资格。
学校将统一核定职数,组织开展推荐评审。正式评审以省市相关评委会通知为准,逾期未报,学校将不再组织推荐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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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职改办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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