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现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空岗晋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目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在册职工。(专业技术二、三级岗晋级聘用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不在本次晋级范围之内)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设岗、按岗聘用;
(二)公平择优、注重实绩;
(三)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四)稳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晋级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现岗位基础上晋升一级:
专业技术岗位:受聘现岗位满4年,且2021-2024年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
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相应等级资格证书,且2021-2024年聘期考核合格。申报人员考取的工人技术等级工种(专业)应与从事岗位的工种需求相一致。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与统筹全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空岗晋级工作。
组 长:郑丹凤 罗 杰
副组长:徐 荣 张海蛟 谭 艳 唐俊明 陈建龙
成 员:王有涛 邱 爽 郭 瑞 刘 涛 王桂琴 郭 阳 王 艳 李 珊 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空岗晋级,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和非教师专技人员)的空岗晋级组织实施工作。工作小组按以下范围组建:
1、机关部门:由机关党委牵头,组建机关部门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机关部门内设专业技术岗位的空岗晋级工作。
2、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空岗晋级工作。
3、教辅单位:由教辅党委牵头,组建教辅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所辖单位(包括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档案馆、教师发展中心、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国际教育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空岗晋级工作。
(三)全校工勤技能岗位的空岗晋级工作,统一由机关党委牵头组建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五、实施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2026年6月26日前):参加空岗晋级人员填写对应岗位类型的空岗聘用申请表(附件1-2,一式两份),并按要求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相应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二)材料审核(2026年7月3日前):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明确人员组成及分工,认真审核竞岗人员的岗位类型、级别、受聘现岗位年限、聘期考核结果等。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在学院(部门)内部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信息、受聘现岗位年限、聘期考核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报送审核(2026年7月6日前):公示无异议后,各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将经审核符合晋级条件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空岗聘用申请表(每人一份,纸质版)、公示情况(纸质版)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四)学校审定。空岗晋级人员情况经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审核后,提交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用。
六、说明事项
(一)晋级条件中有关受聘现岗位年限的计算,其起始时间为现岗位等级(如教师专技六级、非教师专技九级等)的首次聘任时间,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岗位类型发生变化的,其转岗期间年限不连续计算。
(二)2021-2024年聘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人员,以及延期考核人员和不定等次人员,不能参与本轮空岗晋级。
(三)堰桥医院人员空岗晋级工作暂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另行组织实施。
七、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小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各工作小组要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空岗晋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申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晋级资格。
附件:
湖北医药学院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