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人才招聘  师资建设  人事劳资  师德师风  下载中心 
最新公告: · 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06/24      ·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09/02      · 关于教师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的工作提醒    08/31      · 关于开展湖北医药学院庆祝第41个教师节暨师德主题宣教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08/30      · 2025年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考试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公告    08/18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09-02 08:12  人事处   (点击: )

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2025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示》现将我校202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是指附属医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由学校人事、教务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近两年来承担有教学任务,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课程,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或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无违法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良好,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2、学历条件

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附属医院临床教师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通过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测试(面试、试讲)。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4)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者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4、免试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者,可免试普通话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试讲)。

5、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近两年来承担有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具体是指:

1)讲授的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进课表管理;(2)授课课时不能低于10学时;

3)有明确的授课班级和对象;

4)有教学大纲和教案,授课内容具体、完整、明确、详实。系统讲授课程的相关材料需经开课学院、学校教务处、人事处审核。

三、认定程序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拟申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试人员除外),测试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成绩当年当次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测试成绩通过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测试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3日-9月8日(工作日),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人事科(科教楼1623办公室)。

报名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报名。

测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12日08:30-12:00,8点开始抽签,湖北医药学院9号教学楼自主学习中心,具体测试分组情况见当天考场外公示。

测试要求:测试当天,请携带《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面试标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标准(现场无学生的试讲)》,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一份(附件1)。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为“面试”和“现场无学生的试讲(说课)”相结合。“面试”由测试专家根据测试者的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做出综合评定。“现场无学生的试讲”不是课堂教学,不面对学生,类似于说课形式。测试者准备一份本专业PPT课件(辅导员说课内容由学工处统一确定为五星级主题班会),PPT模板统一要求加注湖北医药学院校名及校徽图样(样式可参照湖北医药学院官方网站首页图标)。说课时间控制在5-8分钟左右。说课过程中应阐明教学方案的主要问题,如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确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步骤安排、教学活动设计等的依据和作用。

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9月12日至9月22日,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网上报名填表注意事项:

1)所有申报人员的工作单位只能填写为“湖北医药学院”,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系统一律不予认定;

2)现从事职业统一选填“在职教学人员”;

3)通讯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请勿填写附院地址或者家庭住址);

4)辅导员申请任教学科只能填写“思想政治教育”;

5)现任职称据实选填

6)本人简历需从初中填起,直到最高学历、学位学习经历;

7)不能出现带“类”字的学科名称,所学专业及申报学科一定要选择到具体二级学科;

8)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9)未按要求、填写错误或不规范导致认定不通过者,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9月15日-9月22日(工作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各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具体材料包括:

1)附属医院教学人员需提交医院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附件2);

2)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诚信承诺书,申请者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附件3);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粘贴两张近期免冠正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网报照片保持一致,后期证时使用);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分别经所在单位或医院签字盖章(附件4);

7)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结论为合格(附件5,双面打印,压骑缝章);体检表后必须粘贴检验报告单及心电图,由医院加盖体检中心骑缝章;怀孕未做胸透可提供最近的孕检证明;如有体检项目没有达标,医生要求复查的,须复查后经医生再次鉴定,并给出结论;

8)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

9)教学情况审核表(附件6)及教务系统课表截图,授课课时不能低于10学时;教学大纲和教案,授课内容具体、完整、明确、详实。系统讲授课程的相关材料经开课学院审核签字;

思政辅导员带课情况可以由学工处出具带班证明;

10)无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方法:支付宝搜索湖北公安,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预计3个工作日,请安排好时间)。

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初审后退还给本人,初审单位在审验过的所有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姓名、加盖院系公章。所有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用订书机按上述顺序装订。

4、现场确认

学院资格初审通过后,统一将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7)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到人事处进行现场集中确认。

教务处于9月24日前完成教学情况审核,人事处于9月26日前完成网上系统确认。

5、学校认定、公示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结果进行公示。

6、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评审认定。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695。

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2025年9月2日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