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附属医院、各参训高校:
根据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力做好我承训点岗前培训组织及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素质;着力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引导,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基本工作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立足高校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和专业发展,帮助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
二、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思政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以及近年入职应取得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参加岗前培训,需符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文件要求。
三、培训内容、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教师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医药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具体培训安排后续在QQ群内通知,群号码:862425984。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学习网络课程。线上学习时间:2025年7月1日-8月2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组织,研修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帮扶培养等,突出实际性、实操性和实效性,帮助新入职教师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四、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在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学员论文提交时间为8月16日-25日,逾期系统关闭,未提交者考生自行负责。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的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各参训高校须于2025年8月16日-27日通过师资培训平台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五、报名与缴费
(一)网上报名
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JP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眼镜等遮挡。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承担。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27日
报名网址: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补考人员:补考人员也需要重新注册并报名,否则无法参加后续的补考,打印不了准考证也无法上传论文。
(二)现场确认审核
时间:6月24日--27日
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23办公室
注:湖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需提供:
(1)《湖北医药学院临床教学人员岗前培训参训审批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卫生系列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博士免);
(6)所讲授课程在教务系统中的截图;
以上信息需先交所在学院审核并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三)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通过后,凭缴费单到财务处缴费,时间为6月24日--27日,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六、有关要求
(一)做好安全防控。各高校、各承训点在坚持以往培训安全工作举措的基础上,开展安全教育,并认真落实好防暑降温等服务保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安全有序。
(二)把准培训目标。各承训点、参训高校必须抓好新入职教师入口关,充分发挥岗前培训的引导和引领作用,为新入职教师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三)精心组织教学。各高校、各承训点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按照可学、好学、有用、好用的原则,选聘一批师德正、水平高、有情怀、善创新的授课教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呈献给参训学员。要选派经验丰富的班主任负责学员管理和服务工作,50名学员选派一名班主任,并将授课教师和班主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纳入培训方案中。集中培训阶段每个培训专题完成后需安排2-3题随堂作业测试,2次及以上随堂作业未交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严格组织管理。各参训高校、各承训点须制定岗前培训工作方案,确保岗前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各承训点的集中培训和参训高校的校本研修均应加强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纳入集中培训、校本研修的考核指标中,将其结果作为参加考试资格、校本评分的重要依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请假2次以上或无故缺勤1次,不得参加考试。
七、参考书目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出版社)。
以上书目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供,自愿购买。
联系单位:湖北湖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17107215(张老师);18186404848(许老师)
八、联系方式
(一)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湖北医药学院培训点
联系人:范老师
办公地点: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楼1623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9-8891695
(二)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地点:湖北医药学院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1楼
联系电话:0719-8891086
(三)湖北医药学院岗前培训QQ群:862425984,集中培训课程安排及考试要求将在群内通知。
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湖北医药学院承训点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