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经过水平能力测试、个人申报、二级单位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及审核结果公示、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复核小组复核等环节,共有7人(6人申报实验师、1人申报助理实验师)通过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人员的综合情况一览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10月27日—11月2日),请全校教职员工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教科研成果予以监督,反映问题一般应在公示期内。提倡、鼓励实名反映,投诉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提供具体问题内容、依据、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联系反馈。其中,涉及学术不端、职称评审材料造假等严重问题,需提供可核验证据。不得捏造事实,诬告、诬陷他人。
联系电话:0719-8891627
邮箱:hbmuzgb@hbmu.edu.cn
附件: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详见OA)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