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名五层次人才安家费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6-09-16浏览次数:10

    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科发院成果认定、人事处复审,根据《湖北医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湖医药发〔2025〕26号、湖医药发〔2026〕16 号)核定博士安家费标准,报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安家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学院

博士毕业学校

博士专业

拟发放安家费(万元;税前)

1

布国伟

生物医药研究院

华中农业大学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60

2

康奎

生物医药研究院

中山大学

生物学

60

3

杨振山

第三临床学院

华南农业大学

基础兽医学

40

4

李沐妍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武汉大学

档案学

60


公示时间三天,2026年9月16日—9月18日。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       邮箱:hbmursc@163.com      

人事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