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湖医药行发[2024]16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初审、学校职称评审资格复核小组复审、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公示如下:
一、1人具备“绿色通道”申报教授资格、2人具备“绿色通道”申报副教授资格、2人具备“绿色通道”认定副教授资格。
二、本次以专业组建高评委会,通过省职称系统进行评审。
现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条件核准表》(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6月11日—17日),请全校教职员工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教科研成果的真实性、专业一致性予以监督。
若有异议,可向职改办反映。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有针对性地核实和反馈情况。
职改办(人事处):0719-8891627
申报条件核准表.rar(见OA)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