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定“从教满三十年”人员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核和师德专项测评,学校资格复审,拟对47名教师进行从教满三十年认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单位内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人)
陈 华
二、基础医学院(1人)
柯奇周
三、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2人)
邓平基 李泽华
四、护理学院(9人)
王玉洁 李勇敬 郝 琴 祝 琼 徐 伶
商存平 彭 琳 程红霞 程 丽
五、生物医学工程学院(1人)
杨 松
六、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1人)
杨 靖
七、第一临床学院(4人)
王俊峰 方志成 陈从波 姜 铧
八、第二临床学院(9人)
王晓征 叶林秀 冯红萍 孙守强 杨进国
吴 国 吴海燕 张志云 陈 涛
九、第三临床学院(7人)
邓守恒 江 海 孙泽群 余晶晶 沈 琴
郑 双 桂程君
十、第四临床学院(7人)
刘 刚 齐 刚 齐志华 李 峰 杨 超
陆 莉 郝世胜
十一、第五临床学院(3人)
周耀政 涂朝霞 谢明水
十二、党政机关(2人)
张海蛟 林宝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19日—5月25日),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电话:0719-8891627
邮箱:hbmuzc@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