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5-06浏览次数:1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湖医药行发〔202416号)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本年度重点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工作业

绩特别突出的重点人才,符合《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要求。

二、申报时间

今年上半年评审工作于5月份启动;下半年评审工作随常规校内职称评审工作同步开展。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应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承诺书。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客观、准确、齐全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材料提交不全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

申报材料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清单参考附件2),须于515日前提交各二级学院(原件由二级学院审核后现场返还)。网上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个人保存以备后期系统填报使用。

(二)学院审核

各二级学院对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初核负责,并对申报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审核责任。审核过程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一旦出现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将执行责任倒追。

1.组建二级学院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二级学院相关内设科室成员、教师代表组成。审核小组须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划分。

2.对申报人员开展师德专项考核。

3.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小组成员应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核对原件,仔细核查内容。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4.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小组须召开专门会议,结合师德考核结果、材料审核情况,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告知不符合原因。

5.对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包括申报条件核准表、师德考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核准表上签署“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

6.报送推荐申报材料。529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推荐材料报送校职改办。报送材料包括《2026年职称评审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7,由二级学院院长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以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的相关材料。其中,提供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首页签署“已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审核人员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封面及骑缝)。

(三)学校复核

学校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复核工作负主体责任。审核过程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一旦出现审核把关不严的情况,将执行责任倒追。

1.学校成立职称评审资格复核小组。组长由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教师代表组成。复核小组须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划分,复核工作实行“双审双签”,按照分工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的有效性核查。审核人须在申报条件核准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

2.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学院审核、学校复核的人员进行资格审定,赞成票不少于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为审核通过。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组织评审

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绿色通道申报人员进行单独评审,可不设淘汰率,通过票数超过评委总数三分之二为评审通过。

四、有关要求

对有保密要求的相关申报评审材料,严禁网上提交,请按照保密要求和其他书面材料一并报送至校职改办。

2026年上半年评审中,所有年限截止时间为2026630申报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430日。


附件1:关于印发《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见OA)

附件2:职称申报人员操作步骤及事项指南.doc

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重点人才职称评审申请表.doc

附件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5: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核准表(专任教师).xls

附件6: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情况证明材料.doc

附件7:2026年职称评审信息收集表.xlsx


湖北医药学院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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