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专任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整改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面向校内开展思政课专任教师专项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范围
本次选任面向全校范围内目前未聘任在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在册在岗人员。
二、选任标准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法学、历史学、政治学、教育学、民族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背景。
3.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3月1日)。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问题等情形。
7.担任辅导员的,须至少从事四年一线学生工作。
三、选任名额
本次计划选任专职思政课教师4名。
四、选任程序
1、个人报名(3月27日—3月31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教职工本着自愿原则报名,填写《湖北医药学院思政课专任教师专项选任报名表》(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
2、资格审查(4月1日—4月2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后报送人事处,人事处对审查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予以公示。
3、考核考察(4月3日—4月7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察。考核采取教学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重点测评选任人员的专业素养及教学能力,同时对其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科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送人事处。
4、学校研究
人事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审核,并报请学校研究。
5、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6、办理校内调岗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人事处正式印发《岗位调整通知单》,并办理校内调岗手续。
五、有关说明
1、本次选任仅适用于校内人员的岗位类别调整,不改变人员的编制身份。
2、改聘到教师岗位的人员,其薪酬待遇将按照新聘任的岗位级别执行。
联系人:刘莹 电话:8891695
人事处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