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湖北医药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岗位聘期(2021-2024)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中工作安排,现将岗位聘期考核延期人员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轮岗位聘期考核申请延期半年考核人员。
二、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及考核结果等次认定等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岗位聘期(2021-2024)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3月9日前):延期考核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类别,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说明书等,总结近四年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业绩,填写相应考核表。
(二)考核评议(3月23日前):由各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所属延期人员的延期考核工作。教职工完成个人总结后,考核组需对其教学科研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并公示;考核可采取考核组对照指标集中评议、个人述职后由小组评议等方式进行。最终,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聘期考核等次意见,并将聘期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至少三个工作日。
(三)结果审定(3月31日前):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填写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后,提交至学校审定。
四、相关说明
(一)延期考核人员聘期考核业绩成果认定时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二)申请延期半年考核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延期考核;申请延期一年考核人员,如需提前参加考核,可向考核组提出申请。
(三)考核结果及相关支撑材料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至人事处。
人事处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