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初级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师德师风测评、学院(部门)初核、校职改办审核,共有29人符合讲师任职资格、7人符合助教任职资格、3人符合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
现对拟任名单予以公示。
一、讲师(29人)
王艺琪 王东鹏 王 娜 王晓冬 王 峰
石从郁 布国伟 付志远 宁 炯 任 宣
刘瑞梅 孙 乐 李 辉 杨佳鑫 张菊梅
张静文 张瑶瑶 张 需 陈俊泽 陈燕燕
赵佳豪 胡 晟 贺 花 袁 也 郭伟伟
海 曼 黄 鑫 慕文博 樊婷婷
二、助教(7人)
杨 桦 邱又茜 陈祎瑶 胡国帅 胡 喜
段佩佩 彭红星
三、助理实验师(3人)
许建春 张晓红 谢安娜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5日以前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邮箱:hbmuzc@163.com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