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初级职称初次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2-27浏览次数:12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初级职称初次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师德师风测评、学院(部门)初核、校职改办审核,共29人符合讲师任职资格、7人符合助教任职资格、3人符合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

现对拟任名单予以公示。

一、讲师(29人)

王艺琪   王东鹏   王  娜   王晓冬   王  峰

石从郁   布国伟   付志远   宁  炯   任  宣

刘瑞梅   孙  乐   李  辉   杨佳鑫   张菊梅

张静文   张瑶瑶   张  需   陈俊泽   陈燕燕

赵佳豪   胡  晟   贺  花   袁  也   郭伟伟

海  曼   黄  鑫   慕文博   樊婷婷

二、助教(7人)

杨  桦   邱又茜   陈祎瑶   胡国帅   胡  喜   

段佩佩   彭红星

三、助理实验师(3人)

许建春   张晓红   谢安娜

公示期自20251229202615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615日以前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719-8891695

联系邮箱:hbmuzc@163.com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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