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实验技术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24号)、《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文件精神和省职改办批复的评审通过率,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实验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其下设学科组、各中级评委会对申报2025年度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务中、高级职称的人员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司渊等13人具备教授任职资格,丁立等39人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王晶艳等27人具备讲师任职资格,杨丽婷等4人具备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李淑桢等3人具备实验师任职资格。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划排序):
一、教授(13人)
司 渊 刘志新 刘 睿 刘 翠 张 勇
周佩洋 赵 群 徐兰兰 康文斌 焦 蓉
鲍 丹 薛 锐 汪静杰
二、副教授(39人)
丁 立 王 刚 王丽欣 王晓宁 王 琪
叶颖剑 申权威 任 涛 刘明秀 刘 洋
孙小虎 孙 荣 李 胜 李锡花 肖平平
吴 卉 吴 斌 余春芳 冷 帆 张振桐
张 丹 张 艳 陈胜敏 陈 淼 孟丽雪
赵永恒 钱 炜 徐少元 徐 娜 高志婕
郭文萍 黄梦思 逯 雨 董艳宁 景海霞
谢 飞 谢美娟 蔡春林 熊 倩
三、高级实验师(4人)
杨丽婷 左雅敏 冯海艳 郭 佳
四、讲师(27人)
王晶艳 吕 倩 刘旭昇 汤伟伟 孙毓徽
严德钰 杨慧君 何嘉欢 张玉萌 张娟娟
张 熙 陈义芝 陈静谕 郑 霜 孟尧尧
胡东辉 胡海霞 祝常青 秦 芬 柴晶晶
徐海衢 曹 坡 程孟凡 雷 赛 谭聪聪
潘金戈 潘威霖
五、实验师(3人)
李淑桢 田 苗 黄 琪
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校职改办反映。举报反映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具体线索。学校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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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