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称人员信息、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1-28浏览次数:18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文件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总体安排,经过水平能力测试、个人材料填报、学院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复核认定等环节,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依据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最终审核,本次共有77人通过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75人符合,2人基本符合7通过实验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审核。1126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决议,现公告如下:

1、教师系列按照正高级不超过70%、副高级不超过80%的通过率,实验技术系列按照50%的通过率组织本年度评审。

2学科组原则上按照自然科学、人文社科、思政教师、思政辅导员、实验技术五大组进行答辩评议。同时,根据学科专业在大组内进行细化分组和职数切分,对拟申报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学科适当倾斜。

3、基本符合的参评人员相关教科研成果必须于评审前获奖、发文、见刊,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现任职称申报材料提交后”至“取得现任职称资格”期间取得,且未使用的教科研成果,在申报高一级职称中可作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使用。

5、对临床教师(有卫生系列职称人员)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次数不做要求。

6对拟发于《湖北医药学院学报》第6期的学报论文视为符合要求

7、对1项教研项目予以认定。

8、对临床教师在202199日以前取得的署名为十堰市XX医院(湖北医药学院附属XX医院)的科技奖予以认定。

9、审议通过2人具备“绿色通道”申报副教授资格。

10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工作信访举报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相关事宜职称评审相关举报投诉等由校职改办统一受理,举报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作为佐证。经研判,可作为问题线索的,由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组建核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

现将资格审核为符合和基本符合人员的申报条件核准表(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28日—124日)请全校教职员工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教科研成果予以监督如发现公示对象有影响职称申报的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向校职改办反映。举报反映请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尽量提供具体线索。学校严格依法保护举报人。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陷害。


职改办(人事处):0719-8891695

邮箱:hbmuzc@163.com


附件申报条件核准表

申报条件核准表.rar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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