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遴选师德教育宣讲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10-17浏览次数:12

校属各单位、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丰富师德教育形式,充实师德宣讲力量,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扎实、事迹感人、表达生动的师德教育宣讲专家队伍面向全校各单位及各附属医院开展师德教育宣讲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5名宣讲专家人选(含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推荐人员应在本单位师德表现突出,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全校将结合实际组建师德教育宣讲专家库。

   二、推荐标准

基本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专业能力突出。在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师德实践、警示教育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丰富经验,能结合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

3.宣讲效果良好。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感染力,善于运用案例教学、互动交流等方式,宣讲内容贴近实际、贴近教师、贴近育人实践。

专家类别及职责定位

类别

遴选范围

职责定位

理论引领

校领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班子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家。

系统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上级政策法规等,强化学理支撑。

实践示范

省级以上优秀教师典型(包括各类名师、名医等)。

结合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分享“真实师德场景”中的实践智慧与典型示范。

行业监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术委员会成员;附属医院纪委、监审处、人力资源部等单位人员。

聚焦党规党纪、师德师风、学术规范、医德医风等问题,开展“师德警示教育”“边界红线解读”,强化底线意识。

、工作流程

(一)推荐申报阶段:各单位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填写《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教育宣讲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于20251022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科教楼160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muzc@163.com

(二)审核遴选阶段: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专家名单,纳入学校师德教育宣讲专家库。

(三)宣讲使用阶段:专家库成员将优先推荐参与学校及各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培训、专题教育培训等活动。专家每次授课计2个课堂教学工作量。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师德宣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确保推荐质量。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感染力,能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按时报送,规范材料。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推荐材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19-8891695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教育宣讲专家推荐表

附件:湖北医药学院师德教育宣讲专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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