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养正 德耀杏林”倡议书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0

各位老师:

在这桃李芬芳、硕果盈枝的金秋九月,我们即将迎来第41个教师节。值此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谨向辛勤耕耘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全体教师,致以最诚挚的祝福和最崇高的敬意!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温暖的节日氛围,持续巩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果,特向全体教师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初心,赓续学校精神血脉

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传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厚德济世、励学育人”的学校精神,将六十年办学历程中积淀的优良传统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关心学生成长,倾听学生心声,尊重学生个性,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学生真心喜爱的“湖医药”好老师。

二、规范言行,恪守教师职业准则

坚守科研诚信学术道德。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不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合理使用科研经费,珍惜学术资源,维护学术纯洁。在学生培养、成果发表、项目申报等工作中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共同营造崇尚诚信、追求真理的良好学术生态。

三、严守底线,弘扬清廉正气风尚

筑牢“八小时外”廉洁防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自觉维护教师职业形象和学校声誉,以清正廉洁的师表风范为学生树立行为世范的榜样。

让我们以建校六十周年为新起点,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以高尚的师德、卓越的业绩和清廉的作风,共同庆祝我们自己的节日,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衷心祝愿全体教师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