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定“从教满三十年”人员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核和师德专项测评,学校资格复审,拟对56名教师进行从教满三十年认定。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单位内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3人)
马菊华 孔祥清 秦颖
二、基础医学院(1人)
顾新生
三、护理学院(11人)
朱亚妮 朱树贞 杜 娟 李文芳 杨 剑
何 琴 张秀霞 赵玉玲 黄雪飞 童 频
管 景
四、药学院(3人)
朱 军 陈 黎 金 萍
五、口腔医学院(2人)
毛 敏 李守宏
六、第一临床学院(3人)
刘先军 廖有乔 燕 平
七、第二临床学院(13人)
刘 伟 刘岐焕 李东锋 杨 坤 张 瑞
陈 欣 陈晓荣 陈继舜 苗丽霞 柯丽娜
聂 鑫 彭 涛 蔡 维
八、第三临床学院(6人)
王黎萍 邓晓玲 田 林 罗明香 赵 斌
曹风军
九、第四临床学院(14人)
马志英 王红权 叶明阳 李 晖 杨 芳
邱张旻 张义华 张永红 陈华先 陈 敏
周玉梅 贺 萍 夏 非 谭华章
公示期为5天(5月30日—6月3日),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人员有异议者,可向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
电话:0179-8891695
邮箱:hbmuzc@163.com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