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延聘管理暂行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主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学校会议审议,拟同意二级教授郭怀兰延聘申请,首轮聘期为三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4日始至2025年5月20日止。
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办公室电话: 0719-8891695
人事处
2025年5月14日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教师延聘管理暂行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自主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学校会议审议,拟同意二级教授郭怀兰延聘申请,首轮聘期为三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14日始至2025年5月20日止。
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有异议者,可向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办公室电话: 0719-8891695
人事处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