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医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湖医药行发【2022】17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中、初级职称初次审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个人申报、院系(部门)推荐、师德师风测评、校职改办资格审核,共有13人符合讲师任职资格、17人符合助教任职资格、2人符合助理实验师任职资格。
现对拟任名单予以公示。
一、讲师(13人)
王 雨 王金强 朱 飞 朱德雯 刘泽铖
刘斌堰 孙东晟 李心利 肖平平 何雪莱
冷 帆 陆 桥 郭 晴
二、助教(17人)
丁陵溪 王晓燕 江晓舟 李 苑 何尚峰
何嘉欢 张宇琪 张怡君 张秋月 张 雪
武 超 郑语晨 孟尧尧 徐璠婧 郭 枫
梁 晨 彭 湘
三、助理实验师(2人)
何宝华 李淑桢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广大教职工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何意见,请于2023年1月6日以前向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鼓励和欢迎实名举报。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19-8891695
湖北医药学院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