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人才招聘  师资建设  人事劳资  师德师风  下载中心 
最新公告: · 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06/24      · 2025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果公示    09/12      · 湖北医药学院2025年度拟聘用工作人员公示(七)    09/11      · 我校举行“为教师亮灯”主题活动    09/10      · 校领导走访慰问优秀教师代表并送上节日祝福    09/10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首页>>招聘信息>>正文
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硕士招聘方案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2016-04-25 16:37     (点击: )

各位考生:

感谢对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的关注。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6】30号)中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结合目前学校应聘人员实际,湖北医药学院现正式启动辅导员和教辅的招录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方案、招录计划及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招录计划及安排

1、教辅招聘计划

单位

院属单位教研室(处室)

专业

研究方向

学历职称层次

招录人数

基础医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不限

硕士

2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预防医学实验室

预防医学或生物

预防医学或分子生物学

硕士

1

人马学院

心理学教研室

心理学

 

硕士

1

第一临床学院

 

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

 

硕士

1

第二临床学院

第二临床学院

医学及相关专业

 

硕士

1

第三临床学院

第三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

 

硕士

1

第四临床学院

临床医学教辅

临床医学

 

硕士

1

第五临床学院

教学科研办公室

医学及相关专业

 

硕士

1

转化医学中心

分子生物学

 

硕士

1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院

医学相关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优先

硕士

1

护理学院

护理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护理学

护理学

硕士

1

药学院

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药理学

 

硕士

1

化学实验室

化学

 

硕士

1

中药实验室

中药学

 

硕士

1

临床技能中心

临床及相关专业

临床医学相关领域

硕士

1

动物中心

 

动物学

 

硕士

1

 

 

 

 

合计:

17

2、辅导员招聘计划

岗位

专业

研究方向

学历职称层次

人数

辅导员岗位

医学相关、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

不限

硕士及以上

5

二、资格审核有关说明

1、年龄说明。硕士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学历说明。公告中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11、985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本硕均为医学教育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此限。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本硕均为境外学历人员,视同211、985高校研究生,但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到期未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辅导员岗位说明。应聘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且为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背景为医学相关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

4、本次公示的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且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通过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 www.hbmu.edu.cn/)进行岗位申报,审核通过者。

三、报名事宜

1、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附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申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根据此次公布的招聘岗位,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可调整选报岗位,以现场领取准考证确认的岗位为准。

3、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5月6日上午7点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将在当天上午8点半准时进行,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4、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四、考试组织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2、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综合应用能力、校史校情等,笔试成绩及排名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考试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查询网址http:// www.hbmu.edu.cn/

3、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不少于60分。达不到的,该岗位取消。

4、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考察合格,方可进入拟录用人员公示。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招聘方案及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纪委 :8891077   邮箱:hbyyxyjw@163.com
  人事处:8893092 邮箱:rsc@hbmu.edu.cn      

附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

                                                 2016年4月25日

附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湖北医药学院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