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感谢对湖北医药学院招聘工作的关注。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湖北医药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批复》(鄂人社事函【2016】30号)中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结合目前学校应聘人员实际,湖北医药学院现正式启动辅导员和教辅的招录工作。现将本次招聘方案、招录计划及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一、招录计划及安排
1、教辅招聘计划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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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单位教研室(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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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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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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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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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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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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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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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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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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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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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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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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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或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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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医学或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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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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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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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马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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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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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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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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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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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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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或相关专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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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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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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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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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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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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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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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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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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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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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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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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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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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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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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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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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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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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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临床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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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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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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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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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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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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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生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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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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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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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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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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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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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专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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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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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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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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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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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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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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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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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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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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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特色中药研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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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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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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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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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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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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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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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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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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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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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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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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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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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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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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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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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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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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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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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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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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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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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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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辅导员招聘计划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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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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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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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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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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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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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相关、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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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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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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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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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有关说明
1、年龄说明。硕士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学历说明。公告中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211、985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本硕均为医学教育背景的研究生,可不受此限。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6年8月31日。本硕均为境外学历人员,视同211、985高校研究生,但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到期未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辅导员岗位说明。应聘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且为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背景为医学相关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语言学等相关专业。
4、本次公示的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且于2016年4月15日之前通过湖北医药学院网站首页“人事招聘系统”(http:// www.hbmu.edu.cn/)进行岗位申报,审核通过者。
三、报名事宜
1、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附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2、岗位申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根据此次公布的招聘岗位,结合自身专业实际,可调整选报岗位,以现场领取准考证确认的岗位为准。
3、现场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请考生于2016年5月6日上午7点携带相关证件到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复审及领取准考证。笔试将在当天上午8点半准时进行,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需提交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4、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勤政楼三楼人事处,电话:0719-8875316,电子邮箱:hbmursc@163.com。)。
四、考试组织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2、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当场打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综合应用能力、校史校情等,笔试成绩及排名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考试当天在我校网站公布。(查询网址http:// www.hbmu.edu.cn/)
3、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范》执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发布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不少于60分。达不到的,该岗位取消。
4、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考察合格,方可进入拟录用人员公示。五、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第4号令)执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招聘方案及资格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纪委 :8891077 邮箱:hbyyxyjw@163.com
人事处:8893092 邮箱:rsc@hbmu.edu.cn
附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湖北医药学院
2016年4月25日